据海关总署微信号“海关发布”20日发布的动静,为进一步优化跨境商业营商,海关总署日前发布通知布告,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打消出口货色原产地企业存案事项,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间接通过国际商业“单一窗口”、互联网+海关、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。《公约》将于2023年11月7日正在中国生效实施。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利用的公函书,仅需打点《公约》的附加证明书(Apostille),即可送其他缔约国利用,无需打点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的认证。只需打点该国附加证明书,无需打点该国和中国驻本地使的认证。